六安农商银行各位股东:
根据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规定和本行实际工作需要,定于2017年11月15日(周三)在六安曙光铂尊酒店(迎宾大道与许继慎路交叉口)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参会人员:全体股东
会议时间:下午15:00开始
会议地点:曙光厅
一、会议主要议程
听取并审议《六安农商银行增资扩股方案》。
二、其它有关事项
(一)请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。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,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,应出具委托书;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,也应出具委托书(委托书式样附后)
(二)外地股东请于11月14日上午11:00前报到,本行统一安排食宿
(三)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会务联系人:代 萍 13856443226
张 斌 13966298888
附: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(样本)
2017年10月31日
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
兹委托 (先生/女士),身份证号码 ,代表本人出席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,并在会议期间代表本人审议相关议案、代为行使股东权利,有权代为行使表决权,并接收、签署相关文件。授权人对本次股东会议题指示如下:
议题 |
指示 |
赞成 |
反对 |
弃权 |
审议《六安农商银行增资扩股方案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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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示选择打“√ ”。委托人声明:上述指示不清或无效,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,本人予以认可。
委托人签字: (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)
委托人证件号码:(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)
签署日期: 年 月 日
备注:
一、根据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:
(一)代理人姓名
(二)是否具有表决权
(三)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、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
(四)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,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
(五)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
(六)委托人签名(或盖章),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。
委托书应当注明: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,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。
二、受权人参加会议,需携带授权人、受权人有效证件(1.授权法人股东:为加盖授权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证明、持股凭证、受权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。2.自然人股东:为授权股东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、持股凭证、受权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)作为本文件附件需另行提供。